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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信息时间:2011/12/2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综    述

    2010年,海安县在苏中、苏北地区率先通过国家生态县验收;海安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荣获全省第二名;县环保局连续五年年末考核名列全市六县(市)第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南通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面达小康”先进部门、装备制造业培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商会、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服务新型工业化先进单位;局党组被县委评为优秀党组,局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连续八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行政服务红旗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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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

    【概况】 12月25~26日,国家环保部组织对海安创建国家生态县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组听取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重点工程和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认为海安生态县建设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指标,同意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海安成为苏中、苏北地区首家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的地区。

    【国家生态县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牵头的生态县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镇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形成人大、政协监督参与,各镇及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生态县创建组织体系。出台《关于落实环保优先,建设生态海安的决定》等系列文件,将生态县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建立季度查评、半年督办、年终审核的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知情、参与、监督”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环境友好的生态型经济,为生态县创建工作奠定扎实的经济基础。着力发展生态农业,构建“种、养、加良性循环,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发展模式,建成一批有规模、有特色,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生态健康养殖和有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努力调整工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先后关闭多家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初步形成装备制造、纺织、高新技术三大产业集群和各具特色的生态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挖掘自然、历史、文化等旅游资源,突出农家休闲旅游,形成生态农业观光园等一批生态旅游园区。

    海安县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实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系列工程。建设各类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实现镇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推动集中供热,减少工业废气排放,倡导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水环境质量;以城区美化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绿化造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河道生态修复、城乡饮水安全保障等专项行动,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全县共建设15座各种类型的污水处理厂,总投资4.3亿元,铺设污水收集管理网126.3公里,实现镇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县12个镇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镇建成国家卫生镇;1个村建成国家生态村,11个村建成省级生态村,23个村建成省级卫生村,60个村建成环境优美示范村,139个村建成环境优美合格村;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9所,市级绿色学校37所,县级绿色学校71所;1个社区建成国家绿色社区,14个社区建成省、市绿色社区;6家宾馆建成银叶绿色宾馆;6家企业建成环境友好型企业,20家企业建成绿色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项目75个,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8家,通过ISO14000认证企业59家。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海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通过突出五大重点、落实四个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三种作用”,建立科学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突出“五大重点”: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水平。全县共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17座,垃圾中转房850座,垃圾池(房、桶、箱)3万多个,保洁及清运车辆1200辆,保洁船只410条,建立“农户收集、镇村清运、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体系和集中处理机制。基本保证硬件设施到位、保洁队伍齐全、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加速推进河道、路道整治,村庄河道更加清澈通畅、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更趋完善。全县共疏浚整治县、镇、村河道1189条,长2136公里,完成土方3322万立方米。共整治县域等级公路500多公里,乡村路道1300多公里,清理各类堆积物12000多个,补种绿化150多公里。三是扎实推进循环生态农业,全县重点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有效减少露天乱烧乱抛。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开展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四是扎实做好工业污染减排,着力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严把项目审批关,杜绝高污染项目落户海安,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将生活污水的处理向农村集中居住点延伸。五是实施绿化美化家园和农村户厕改造,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品味。以巩固提高森林覆盖率为目标,重点抓好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和经济林拓植工程,全县成片造林面积达3.3万亩,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全县累计投入改厕资金3000多万元,完成农村改厕项目6.5万多户。

    落实“四个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继续推行“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统筹安排,先易后难,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要求,对公路管护、河道保洁、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村民素质教育实行“五位一体”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破解瓶颈制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自2008年海安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以来,全县共争取省市以上项目资金25118万元;全县每年筹集145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规范筹集和使用每村每年2万元的“一事一议”资金;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统一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队伍建设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县保洁人员的报酬实施县级统一审核,各镇统一打卡,统一交纳意外伤害保险。以村为单位组建保洁服务社,定期组织镇保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严格工作要求。采取月度暗访、季度考核和巡查互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查。全县210个村的环境整治情况及该村的河道、农路、垃圾设施建设,“美化家园”行动以及主要污染源等情况都分别建立档案,实施“一村一档”管理,对各镇河道、农路、垃圾设施建设以及主要污染源的分布都绘制成图,实施挂图作战。

    发挥“三种作用”:一是抓宣传发动,确保村民素质教育到位。全县共张贴各类宣传标语20000多条,其中固定宣传标语5000多条,动用流动宣传车近20辆,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发送致农户公开信30多万份,印发《工作简报》30期。二是抓示范创建,巩固整治成果。全县各镇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的比例不低于总村数的30%,合格村不低于60%。对各镇已创建的环境优美示范村、合格村实施动态管理,真正使创建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抓素质教育,提升村民文明程度。积极开展“清洁文明户”评比活动。同时在县电台开设每周专题、在报社开辟专栏、在电视台制作节目广泛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使保护环境美化家园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着重加大畜禽粪便处理示范工程推广,省环保厅对海安开展畜禽粪便防治工作充分肯定,将海安县列为南通地区唯一的集中连片环境整治示范点,下拨专项治理资金2100万元,县财政配套1400万元,合计3500万元,专门用于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连片整治工程。该工程在海安镇、大公镇、曲塘镇、雅周镇、墩头镇分别各建畜禽粪便处理中心1座,日处理能力310吨,将覆盖全县的畜禽养殖主要密集区10个镇,同时在10个镇内建约2500个蓄粪池,用于收集畜禽粪便,形成养殖→收集→处理→利用的处理模式,从根本上推动海安解决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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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

    【污染减排】 年初,县环保局按省市消化新增量的减排工作要求,结合海安实际情况,制定《海安县2010年污染物减排计划》,列出减排工程8项,其中7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1项为结构减排项目。县环保局围绕减排项目做好跟踪核查,对进度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减排项目进行重点盯防,建立减排台账资料,指导已投入试运行的6个污水处理厂在进水水量、水质、设施运行等16个方面完善现场和资料。海安上报的减排项目在国家环保部的核查中全部得到认定,共计形成COD减排604吨,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建设项目审批】 全年审批各类建设项目300个,其中,工业项目149个,非工业项目151个。当场办结180个,承诺办结120个。在300个项目中,属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148个,报告书25个,出具咨询意见需要编制环评的有220个项目,环评率达100%。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决做到“五个不批”,即不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不批,不符合准入门槛条件的项目不批,不具备污染处理能力的项目不批,污染负荷严重超过当地环境容量的项目不批,不进入工业集中区的项目不批,有效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阳光运行优化程序,环评审批提速增效。所有环评办件办理一律进行网上运行,一方面环评审批实现流程优化、程序简化,大大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实行网上实时监控监察,保证审批行为的规范、透明、廉洁、高效。

    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开展特色服务。对需要上报省厅审批的项目,积极协调,主动沟通,协助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对需要上报市批的项目,主动对接,全程跟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城乡饮用水源保护】 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安全,是县2010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县委、县政府把保证农村饮用水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来抓,明确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目标责任,完善机制、保证队伍、认真督查。围绕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做到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确保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长效管理工作按时完成。继续抓好农村水厂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做到不合格的水不出厂,有异味的水不进网。

    从2009年开始,海安县城地面水厂接通长江供水管网,正式饮用长江水。但新通扬运河不仅是海安县城地面水厂的饮用水源备用地,还是整个南通地区的饮用水源备用地。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强化县城地面水厂水源保护工作,坚持常抓不懈,管理到位,确保水质达标。全县农村饮用长江水工程建设也已初具规模,主管网已经接入各镇,农村水厂的收购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2011年全县将开始区域供水。


    【环保目标责任考核】 县环保局与各镇环保办签订《海安县镇环保办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将环保责任目标落实到各镇。12月,环保局对各镇的环保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全县14个镇均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曲塘镇、南莫镇、胡集镇3个镇考核等次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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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宣传

    【基层绿色创建】 县环保局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镇村、绿色宾馆等绿色系列细胞工程的创建工作。积极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弘扬生态文明。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落实,建立完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年内创建市级绿色学校6所、创建市级绿色社区2个,与县旅游局一起指导创建绿色旅游饭店5家,围绕世界环境日开展以“绿色创建”为主题的面向全县中小学生的有奖征文竞赛活动。

    【环保宣传报道】 围绕生态县创建,全年县环保局在各类报刊发表通讯报道286篇,其中:《中国环境报》22篇,《新华日报》、《江苏环境》25篇,《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市级报刊42篇,《海安时报》197篇;上报政务信息169条,省级录用22条,市级录用42条;在县电视台播报环保新闻82条,参与策划海安电台的“941”行风热线和法治热线节目,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向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提出的环保法律问题;组织和策划环保宣传画册的编写和拍摄印制与发放工作,围绕世界环境日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县级机关工委组织的以送科技、送文化、送卫生、送法律为主题的“六送”活动,参加科技局牵头组织的科普宣传周活动,到相关镇及县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环保知识咨询及环保宣传。设置三个高炮与环保公益广告牌。认真做好电子显示屏的环保宣传工作,不断更新宣传内容,保证宣传效果,通过创新宣传方法,举办大型的环保宣传活动,不仅有效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扩大海安县环保局的对外影响,也有效提升自身的环保形象。为海安环保局实现“全国有影响、全省有位置,南通争一流”鸣锣开道,也为环保的其它工作进行有效的宣传造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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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

    【环境执法】 县环保局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继续深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县化工行业、涉铅企业、秸秆禁烧禁抛、风险源排查和危险固废、东区西园入网企业、规模以下畜禽养殖连片等8个专项整治行动,将节假日、夜间执法检查制度化和正常化,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全县各镇污水处理厂加大日常监管频次和监管力度,对7个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进行跟踪核查,确保各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大对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监管。5月份,县环保局专门成立开发区环境监察中队,加强对精细化工园企业进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年,县环保局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42个,行政处罚决定书20个,罚没款45万元。对2009年未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19家企业和个人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对吉庆镇南废金属加工厂进行限期治理,对南通润鸿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海安县富源精制米厂实施关闭。代表县政府对联荣集团周围七农户诉县人民政府一案进行全面代理,最终,市中院驳回七农户的诉讼请求。五是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投入25万元,购置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气密性化学防护服等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应急培训。11月9日,县环保局成功组织海安县惠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α——甲基苯乙烯发生泄漏假想事故应急监测演练,通过演练,加强人机磨合程度,有效提升环保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环境信访】 变被动上访为主动下访,对三年来进省到部信访进行回头看专项行动,认真进行梳理,指定专人,指定时间进行处理。全年,全县环境信访数262件,结案率100%,满意率98%,总体情况平稳,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海安信访量和越级上访的数量为全市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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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 海安县城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降尘四项指标年平均浓度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和南通地方参考标准要求。四项评价指标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0.02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25毫克/立方米、PM10为0.075毫克/立方米、每月降尘7.0吨/平方公里。
全年,共采集降水样品34个,PH年均值为5.89,全年共采集酸雨样品15个,酸雨出现频率为44.1%。降水酸度年均值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

    【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全县六条主要河流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通榆运河、栟茶运河、串场河、焦港运河、如海运河和北凌河总体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县城段水质略劣于乡村集镇,均表现为有机污染型,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生化需氧量。
2.城镇地表水
    县城镇区总体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枯、平、丰水期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三个水期均属于尚清洁级。
3.饮用水源水
    海安县县城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主要以地表水为供水水源,部分水源为深层地下水,地表水厂饮用水源位于海安县城上游2.54米处,监测点位位于水源水一级保护区吸水口处,从2009年6月起,因海安引江供水一期工程顺利完成,原地面水厂供水区域正式开始饮用长江水,新取水口位于如皋市长青沙,由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水厂供水,原海安县地面水厂在新通扬运河的取水口停止使用,仅作为备用水源取水口。
    6月,海安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地面水厂吸水口进行含特征项目的全分析。监测结果表明:饮用水源总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各补充项目、特征项目测定值均在标准范围之内。
4.地下水
    对5口测井的监测结果表明,海安潜井层水质与承压层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深层井各测点中,海安水厂、曲塘水厂、仇湖水厂、角斜水厂四测点中,总体水质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要求。曲塘水厂和仇湖水厂所检测的苯系物和卤代烃均未检出。

【声环境质量】

1.道路交通噪声
    海安镇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5.1分贝,低于标准4.9个分贝值,所测路段超标比例为19.4%,与2009年相比上升6.8个百分点。车流量与2009年相比未发生明显变化,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较2009年低2.9分贝。
2.功能区噪声
    县城各功能区全年平均昼、夜间等效声级均不超标,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昼间的噪声1类、2类、4类功能区较2009年有所好转,功能区夜间的声环境4类区有所好转。
3.区域环境噪声
    海安镇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54.8分贝,比2009年下降0.8分贝,表明海安镇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