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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人物
【信息时间:2013/4/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林昌明

    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获得者。
    1963年8月生,白甸镇人,1975年9月至1978年9月,海安县瓦甸乡红光中学读书;1978年9月至1979年7月,海安县瓦甸中学读书;1979年9月至1980年7月,海安县中学读书;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江苏农学院农学专业读书。1984年7月至今,一直在海安县农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原农技股)工作,先后任技术员、助理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副站长、推广研究员、站长。分管、主管全县小经济作物、棉花、蔬菜、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等作物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产业结构调整。近年开展稻麦周年高产的相关技术攻关研究,提出资源高效利用的稻麦种植制度与品种优化布局,集成以早播、精播、扩行、控氮、延衰为关键的弱筋小麦量质协调机械化栽培技术,以早稀播旱育化控培育壮秧、精确抛栽与氮肥后移为核心的抛秧稻精确栽培技术,形成稻麦周年茬口、品种优化衔接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制定发布相应技术规程,并在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应用。2008~2011年,在全省率先并连续4年实现稻麦周年亩产超“吨粮”。2006~2011年,全县粮食单产全省“六连冠”。主持或参加部省级科研项目30多项,在良种推广补贴、科技入户、高产增效创建等农业项目实施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专业技术论文40多篇、取得部省市县科技成果奖46项次,其中部省级科技成果奖15项,先后被评为海安县第三、四、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海安县优秀知识分子、十佳科技标兵,南通市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南通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南通市第六、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省第三期“333”人才工程首批培养对象、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11年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全国100名),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劳模、全国300名)。
(孙书云)

 

孙翠燕

    全国优秀法官。
    女,1970年5月生,海安镇孙庄人。1991年8月,海安县丝织厂工作。1994年9月,招干考试录取到海安县人民法院。历任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张垛法庭、县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2008年1月,任县人民法院曲塘法庭审判员。2011年3月,任县人民法院曲塘法庭副庭长。2012年3月起,任县人民法院曲塘法庭庭长。
    2008年办案556件,成为南通市法院系统的“办案状元”。2009年办案605件,调撤率为88.55%,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杰出政法干警、江苏省十佳法官、南通市十大女杰。孙翠燕统筹办案有“三法”:一是搭配法,把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搭配起来处理。二是归类法,把同类型案件或者案情有牵连的案件放在同一时间段内调解。三是穿插法,把不同的案件审理穿插进行。创制“友情提醒书”,敦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文书义务,在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时以及最后履行期限到达前十日分别送达提醒一次,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履行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边远地区增加巡回审判点,定期巡回审判,推进诉调对接。开展“法律早市”,提倡送法上门活动晨间进行,实现“早市”时间经常化、地点广泛化、模式多元化。落实片区法官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咨询问题,定期深入村居化解矛盾。热心公益事业,与曲塘中学贫困学生开展结对帮扶,资助其完成学业。2011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作为江苏省4名全国优秀法官的代表赴京领奖。
(王小燕)

 

万载平

    江苏省劳动模范。
    1957年9月生,曲塘镇(原花庄乡)人,江苏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毕业,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8年7月~1982年4月,南通市柳新煤矿党委宣传科干事,被南通市煤矿指挥部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煤炭工业局表彰为优秀通讯员;1982年5月~1988年3月,南通市煤炭工业公司办公室秘书,被江苏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党委表彰为先进记者。1988年4月~2000年9月,海安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副主任、主任,被南通市劳动局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海安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2000年10月~2010年8月,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员),因企制宜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因时制宜抓参保群众和退休人员管理的配套服务,带领海安社会保险工作走出低谷,使海安社会保障发展水平提前三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基金结余跃居南通市前列,被江苏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表彰为先进个人,中共海安县委、海安县人民政府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2002年4月被表彰为南通市劳动模范,2008年1月当选为海安县人大代表。2010年9月至今,海安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兼海安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2011年4月,被表彰为江苏省劳动模范。
    万载平先进事迹先后刊载《人民文摘》(人民日报社)、《红旗文稿》(求是杂志社)、《中国优秀共产党人》(中国党史文献出版社)、《中国劳模风采》、《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就业》等报刊杂志。
(谢志军)

 

张英祥

    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1960年10月生,海安镇人。1978年3月入伍,历任战士、排长、连长、营长、副团职参谋。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转业到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历任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党总支书记。
    1980年3月被89770部队记三等功,2004年被省检察院纪检组和政治部表彰为先进纪检干部,2006年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201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工作者。
    张英祥认真履职、创新管理、身体力行,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十多年,该院无一人因违纪违法被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多次被表彰为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南通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储张刘)